亲爱的考生:
欢迎您报考浙江传媒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有关文件精神规定,我们特别提醒如下:
一、我院美术类各专业承认浙江省美术类统考成绩;
二、我院音乐表演专业承认浙江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三、我院舞蹈编导专业承认浙江省舞蹈类统考成绩;
四、我院承担浙江省2008年播音主持类、编导类、摄制类和影视表演类省统考工作,凡报考浙江传媒学院广电艺术类和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并通过相关类别的省统考。其中: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播音主持类省统考基础上加现场录音录像:朗读指定材料;模拟主持;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在播音主持类省统考基础上加现场录音录像:语言能力考察(朗诵、谈话);仪表仪态展示;规定情境表达;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双语播音与主持)在播音主持类省统考基础上加现场录音录像:朗读指定材料(英语);命题即兴评述(英语)(限3分钟);
4、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摄制类省统考基础上加笔试:综合素质测试;媒体创作;
5、编导文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编导类省统考基础上加面试:即兴评论或命题故事;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6、创意策划类(媒体创意、媒体创意〈电视制片管理〉专业)在编导类省统考基础上加笔试:综合素质测试;根据所给素材进行方案策划;
7、摄制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专业)在摄制类省统考基础上加笔试:图片分析;根据要求写出拍摄方案;
8、录音艺术专业在编导类省统考基础上加笔试:音乐作品分析;音乐基础知识;
9、舞蹈编导(音乐剧)、影视表演专业承认浙江省影视表演类统考成绩;
10、广电艺术类专科专业承认浙江省相关专业类别省统考成绩。
注:考生在填报高考录取志愿时,必须取得浙江省相关类别统考合格证和浙江传媒学院相关专业校考加试合格证,才能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双语播音与主持)、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媒体创意、媒体创意(电视制片管理)、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和录音艺术等11个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如考生有省考统考相关类别合格证,但无我校校考相关专业加试合格证,在高考录取时,我校将不予录取。
招 生 办
2008年2月15日